2016年度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通知已出,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就此次通知各单位各学员已参加本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要参加统考的需在2016年1月28日之前把结业证书及缺补材料(材料详细请看附后),未交齐的学员要补交齐,材料准备齐请交回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海沧区马青路1997号),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消防协会审核,再返还给各位学员,望要参加统考的学员多多配合。谢谢!(注:1-11期合格者未领取结业证书合格者要参加的学员需打电话以确认是否参加统考,)咨询电话:0592-6892119;0592-5093119陈老师
(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作简历部分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②2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3张;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实后退回);⑤证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需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并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实后退回);⑥证明“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需提供从事本职业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