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十二期补考)结业考试通过的学员领取结业证书

时间:2016年4月17日   点击:2188

第十三期(十二期补考)结业考试通过的学员(4月18日起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海沧区马青路1997号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内(培训地点)领取结业证书。注:没有交照片的学员在来领取结业证书时请携带照片来领取。今年第二次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理论统考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实操按省消防协会安排为准;要参加全国统考的学员于5月29日之前将所需提供的资料(申请表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两寸白底彩色照3张,一寸白底彩色照3张,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结业证书复印件、原件)补齐交给学校送省协会审核,谢谢合作。全国统考注意事项详情请查看通知公告里或者QQ群1555299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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