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第二季度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理论统考于6月19日进行,实际操作以省鉴定站统一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就此次通知各单位各学员已参加本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需在5月20日之前把结业证书及缺补材料(材料详细请看附后),未交齐的学员要补交齐,材料准备齐请交回培训学校(海沧区马青路1997号),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消防协会审核,再返还给各位学员,望要参加统考的学员多多配合。谢谢!(注:1-13期合格者未领取结业证书合格者要参加的学员需打电话以确认是否参加统考,)咨询电话:0592-6892119;0592-5093119陈老师(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作简历部分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②2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3张;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1份,核实后退回);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