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
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满足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持证需求,我校决定于2017年8月1日开展新一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培训,现就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有关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会有意从事以上职业的人员。
二、培训课时:
培训自8月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周末不休息。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学习共计240课时(理论+实际操作+实习作业)(课程安排表附后)。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3、须提供材料:
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3份(附件一)、
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③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④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5张。
5 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单位开票资料,个人报名无需提供。
四、培训地点:
理论上课地点:思明区长青路劳动力大厦西楼4楼;
实操上课地点:海沧区南海山路1268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
五、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310号)精神,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培训费用合计2350元/人·期(其中培训费1625元,教材费175元,实际操作材料损耗费550元)。
2、缴费方式:费用可采用对公转账、现金、现场刷卡三种方式缴纳(转账、存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工商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帐号4100 0233 0922 4887 576)。培训费用打入上述账号,向银行索取缴款凭证,交我校财务统一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并凭发票到我校上课前领取教材。
3、代收国家统考鉴定费:初级:37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19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180元/人; 初级单科补考:理论补考20元/人;技能补考:255元/人,其中技能鉴定费75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180元/人;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此项费用由福建省消防协会收取(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代收取),采用现金或对公转账两种方式缴纳,我校负责协调福建省消防协会确定考试时间及安排考务工作。
报名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13606922516
六、消防培训咨询电话:
0592- 5093119 6892119
附件1: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doc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