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沧区建(构)筑物消防员
(消控室操作员)培训人员的通知
海沧区流动人员:
根据我校承接的公益创投项目“流动人口服务+消防技能培训”的进度安排,我校从海沧区流动人口中征集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人员员)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海沧区流动人口有志于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2人,其中每个街道各3人。
二、培训课时:
培训安排在2017年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周末不休息。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学习共计240课时(理论+实际操作+实习作业)。
三、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11月15日前,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发送至xmxfxh@163.com,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和挑选。
四、须提供材料:
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附件一);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④小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及电子版(分辨率不小于390*567,文件大小小于1M,格式为jpg/png/bmp;)
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单位开票资料,个人报名无需提供。
五、培训地点:
集美区或海沧区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310号)精神,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培训费用合计2350元/人·期(其中培训费1625元,教材费175元,实际操作材料损耗费550元)。此项费用由学校从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中支付,参训人员无须费用。
2、代收国家统考鉴定费:初级:39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19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200元/人; 初级单科补考:理论补考20元/人;技能补考:275元/人,其中技能鉴定费75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200元/人;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此项费用由福建省消防协会收取(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代收取),采用现金或对公转账两种方式缴纳,我校负责协调福建省消防协会确定考试时间及安排考务工作。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13606922516 0592-5093119
附件1: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2:消防培训报名表(空白).xls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