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对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人才的需求,我校决定在近期举办一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等工作,尚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看好消防行业发展,有意向本行业转型发展的其他人员。
4、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5、取得原由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发中级职业资格证,现需要换证重考的人员。
二、培训课时:
培训自 11月12日开始至 11月21日结束,周末不休息。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学习共计200课时(理论+实际操作+实习作业)(课程安排表附后)。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先预约名额,后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四、培训地点:集美区珩田路470号(厦门北站商务营运中心内)
五、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310号)精神,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培训费用合计3350元/人·期(其中培训费2625元,教材费175元,实际操作材料损耗费550元)。
2、缴费方式:费用可采用对公转账、现金、现场刷卡三种方式缴纳(转账、存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5 0198 2201 0000 0141 )。
培训费用打入上述账号,向银行索取缴款凭证,交我校财务统一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并凭发票到我校上课前领取教材。
3、代收国家统考鉴定费:中级:46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25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210元/人; 中级单科补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300元/人,其中技能鉴定费20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100元/人;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此项费用由福建省消防协会收取(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代收取),采用现金或对公转账两种方式缴纳,我校负责协调福建省消防协会确定考试时间及安排考务工作。
报名所需材料等详情请向杨老师咨询了解。
六、咨询、报名电话: 座机 0592-6892119
杨老师 18859209119 廖老师 13606922516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