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满足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持证需求,原先我校决定2020年3月举办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应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计划2月份开班的面授课程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员可先行通过网络报名学习理论课程,实操培训时间再另行通知。(网络报名与网络理论课程学习方式详见最后面附件)
现就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有关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会有意从事以上职业的人员。
2、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及相当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电话微信联系报名,“清大东方”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
2、须提供材料:(需提交材料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一)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 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三) 小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及电子版(分辨率不小于390*567,文件大小小于1M,格式为jpg/png/bmp;)
四) 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单位开票资料,个人报名无需提供。
五)上课第一天需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用于国考报名,扫描完当场归还)
三、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费用总计:2780元/人)
1、培训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310号)精神,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室操作员)培训费用合计2390元/人·期(其中培训费1625元,教材费195元,实际操作材料损耗费570元)。
2、代收国家统考鉴定费:初级:39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20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190元/人; 初级单科补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275元/人,其中技能鉴定费150元/人,代收材料损耗费125元/人;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此项费用由福建省消防协会收取(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代收取)。
3、缴费方式:
一)采用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转账、存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5 0198 2201 0000 0141 )。
二)关注“清大东方”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中报名缴费。
三)其他方式缴费及开票等相关事项可联系财务黎老师:138006044912(微信同号)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廖老师:13606922516 0592-5093119
陈老师:18030200566 0592-6892119
五、上课地点:待定
六、具体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网课观看操作流程如下
第二步:点击“学员—我要报名”
第三步:
1省份选择“福建”;
2学校选择“厦门清大东方消防”;
3课程可选择“初级,中级,高级”请根据需求选择;
4开班计划请根据需求选择;
5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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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确认报名,完成报名即可缴费。(其他方式付款请联系老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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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点击“我的—绑定手机(手机号为报名时所留号码)”
第五步:点击“学员——我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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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点击“消防设施操作员——继续学习,即可观看新版网课视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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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2020年3月06日